司法鉴定信用负面信息11月起将纳入市信用平台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05 浏览次数:浏览

912日,上海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18111日起施行。

   根据《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市司法局建立司法鉴定诚信第三方评估机制,并将评估结果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司法局应当报送市信用信息平台,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列入司法鉴定信用负面信息:

(一)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

(二)一年内二次以上被行政处理的;

(三)未完成司法行政机关限期整改要求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投诉调查情况及证明材料的;

(五)其他应当纳入信用管理负面信息的情形。

(来源: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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