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在平顶山市委统战部推送的“2018年省人大、政协换届考察人选”评价对象名单中,评价对象刘先生自填信息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平顶山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科工作人员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发现,无该企业查询结果。本着为企业服务的负责态度,工作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该企业的登记机关为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由于平顶山市委统战部对评价工作要求时间紧迫,工作人员立即将此事向局领导汇报,并把该公司的查询情况及系统查询页面打印出来报送市委统战部。根据中央统战部、中央组织部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人选推荐地与企业总部所在地如有不同,需同时征求人选推荐地和企业总部所在地有关部门意见”的要求,平顶山市工商局提请市委统战部在征求该企业注册地相关部门意见后再作评价。
刘先生了解情况后十分着急,立即派人持平顶山市委统战部开具的公函赶赴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办理相关事宜。企业经办人到朝阳分局后,被告知查询企业信用状况按照程序要求,当天不能完成。平顶山市委统战部的评价工作很快就要结束,刘先生和相关人员联系平顶山市工商局,希望帮助寻找解决办法。
平顶山市工商局与朝阳分局反复沟通协调,最终朝阳分局特事特办,压缩办事时间,为该企业出具了书面证明,证明“该公司近三年没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评价对象刘先生最终当选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