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汴政[2018]24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浏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7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和广大行政复议工作者以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为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复议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通许县人民政府等11个先进单位和丁先建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再立新功。
  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有为,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开封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  件   
  
  开封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1个)
  通许县人民政府  尉氏县人民政府  杞县人民政府
  祥符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住建局  市食药监局
  市国土资源局
  二、先进个人(20人)
  丁先建  万海燕  白  雪  邓丽英  刘永丽  闫开文
  年介丰  陈培鸿  陈兵权  李  丽  李  佳  李艳艳
  吴建山  张  凯  张闽军  周彦超  赵  凯  程  楠 
  雷建设  窦良杰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