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约束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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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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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约束无处不在,公示信息不能作假
——来自河南省工商系统的信用约束故事
“您好,我是管城区工商质监局工作人员。您是郑州市××建材有限公司的工商联络员吗?您公司现在还未申报年报……”2017年4月10日10时许,郑州市管城区工商质监局企业信息公示科工作人员马慧耐心地给未年报企业的工商联络员打电话。此时,一名中年男士焦急地走了进来。
“您好,我是郑州××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张。刚才,我到审批中心办理营业执照变更事宜被驳回了,理由是我名下的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是怎么回事啊?”张先生一边从档案袋里拿出营业执照,一边向马慧说明情况。
马慧随即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发现该公司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2014年度、2015年度年报,被管城区工商质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马慧对张先生说:“企业不按时年报,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后不仅不能进行营业执照变更事宜,还有更大的影响呢。根据国家38个部门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称号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去年我从短信和微信里看到你们发送的年报提示,但我总觉得公司有营业执照,不报送年报也不罚款、不吊销营业执照,不是什么大事,迟点就迟点吧,后来一忙起来就忘了。没想到这么严重啊!怎么才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呢?”张先生问。
马慧向张先生讲解了如何补报年报,告知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当天下午,张先生再次来到企业信息公示科办公室。马慧接过他递过来的材料仔细审核:“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没有问题;实地核查表,没有问题;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没有问题;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报告书,不对啊……”
马慧说:“张先生,您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为50万元,而您补报的年报中的股东实缴出资额则为零,报表与年报公示信息不一致。另外,您刚才说公司一直正常营业,但是您在公示系统补报的两个年度年报经营状况信息和现在提交的损益表信息都显示为零,说明公司两年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更正公示信息,并提交真实的企业会计报表。”
张先生听后,一脸羞愧,当场承认错误,表示将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回去后立即更正,如实填报企业公示信息。
第二天一大早,张先生第三次来到企业信息公示科。马慧认真审查后,受理了该公司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经领导审批,张先生的公司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