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国税局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次数:浏览

一、企业基本情况

长葛市博玉金属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11082349557522,2015年8月成立,法人代表:谷三玉,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耐火材料、炉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从业人数8人,所属行业为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二、国地税联合惩戒情况

长葛市博玉金属有限公司,2016年度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分局发现该企业有失控增值税发票后,及时将资料传递到办税服务厅,由办税服务厅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作失控发票处理,并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作暂停开具发票处理,6月14日我局联合地税在信用评定系统中信用等级转评为D级。对企业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列入高风险人员名录,对其办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发票领钩、纳税申报、出口退税、税收优惠等涉税事项的,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严格核查,跟踪监控,发现异常立即推送风险管理部门开展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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