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甲与张某乙系朋友关系,2016年,经张某乙介绍认识了胡某某,胡某某以介绍工程为由分三次收取了张某甲共计169000元,后来并没有如期将工程介绍给张某甲,张某甲与胡某某协商,只当钱是借给胡某某的,胡某某便给张某甲出具了借条,张某乙作为担保人签字。张某甲也是承包工程的,由于资金链断裂,不断向胡某某催要借款,胡某某分三次转给张某甲110000元,剩余69000元一直没有偿还。于是张某甲向浚县法院起诉。
????开庭前,原告情绪比较激动,称这钱原本就是经人介绍借给被告的,三年不仅没有一分钱利息,现在还一直不还钱,不接电话。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原告情绪慢慢稳定下来。承办法院又与被告沟通,被告称自己目前确实资金困难,但是表示肯定偿还原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明理释法,被告也感觉非常惭愧,表示愿意分期给付原告,并多给付1000元,承诺在今年10月底前给付原告70000元整。原告听了也很高兴,接受了被告胡某某分期还款的意见,双方最后也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