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一名长期避执躲藏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因不堪“黑名单”和“限高”重负,主动现身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2017年,裴某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裴某未能如约归还。2018年12月,银行将裴某起诉到解放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裴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解放区法院将裴某列入失信“黑名单”。
在外地做生意的裴某在被“限高”后,其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以及出行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2019年9月2日,裴某专程从山东赶回主动将11万余元现金交给执行干警,案件执行完毕。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对未按照规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的,坚决采取限高措施,目前累计拘留老赖72人,罚款97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316人,限制高消费306人,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