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双全,男,济源市克井镇大社村人,因拒不履行44万元欠款且拒不申报财产,于2018年4月24日被市法院依法实施拘留。
经查实,张双全名下有机动车一辆,判决生效后,其既没有申报财产,也没有将名下车辆变现用于履行义务,且其在中国银行账户累计入账2.79万元,支出2.92万元,在微信钱包、支付宝累计收入2.34万元,支出4.6万元,均未用于履行判决义务,且被拘留后仍不履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5月3日上午,公安机关依法对张双全执行逮捕,并送济源市看守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