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有效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氛围,长宁区公务员局牢牢抓住“公务员诚信”这个牛鼻子,关口前置,惩教并举,初步探索构建起了“一个目标、两个核心、三个不准”的公务员诚信建设机制,即以“树立诚信意识、加强道德底蕴、提升整体素质、引领社会风气”为建设目标,以“加强诚信正面引导”和“加大失信反向惩戒”为建设核心,以“不诚信不准招录、不诚信不准提拔、不诚信不准评优”的审查制度为依托的公务员诚信建设机制,较好地发挥了公务员诚信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地将诚信审查运用到公务员管理的方方面面,将诚实守信植根于每个公务员的一言一行,切实做到了100%覆盖、100%审查、100%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