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行政服务中心嵌入信用分类监管模式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2 浏览次数: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和我区事中事后管理需求, 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期间,在开展证照办理、资质申请等工作中,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取得一定效果。

截至2017年9月底,徐汇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督局、区体育局等在公司资质申请、证照办理相关工作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103次,采取信用分类监管,实施了联合惩戒措施,在招商引资材料审核过程中一票否决,进行了信用约束;查询企业(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实施了专项资金审核联合激励措施。

该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积极社会成效。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通过信用监管,强化了政府服务,营造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增强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为上海转型发展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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