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正值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然而,河南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到单位加班。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发现一辆被执行人名下的奥迪车,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成功扣押该车。
2019年,杨某某到法院起诉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杞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偿还杨某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却拒不履行义务,杨某某便向杞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寻找,均未能找到王某某的下落。
后经网络查控,查到王某某名下有一辆轿车,但查封手续送达5个月之久,一直未能找到该车辆。但在线上冻结扣划王某某名下银行存款9千余元后,距离该案的案款还相差甚远,于是执行法官便依法将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5月4日,该案的执行法官苗旺下乡办案回单位时路过一家洗车店,发现一辆车牌为豫B6xxx7的奥迪车正在洗车店门口停放。
苗法官当即将警车停在该洗车店门口,并迅速给单位的同事打电话查询王某某名下被查封的车辆车牌号,确认该车确为王某某名下被查封的车辆。
苗法官在向执行局长汇报情况后,当机立断决定将该车扣留下来,但当时王某某不在现场,电话也联系不上王某某,苗法官便联系在院的法警到场并及时联系拖车公司,当拖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到达后,王某某的家人也赶到了现场,经过苗法官的耐心讲解,王某某的家人同意将车辆开到法院,并将车钥匙交到法警手中,至此,该车顺利扣押回杞县法院。
到法院后,苗法官说,案款执行不到位,执行工作绝不停歇,如果王某某还不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法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执行工作没有节假日,一旦有了线索,大年初一我们也要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