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宁区信用分类应用管理的相关要求,江苏街道街道制定《江苏路街道信用分类应用管理办法》,在社工招录、政府采购、评选表彰、企业扶持性资金等工作中积极开展社会信用应用,信用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长宁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所得到的信用信息,取得一定效果。
1、优先支持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发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辖区166家重点规模企业诚信信息逐一详查,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不予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加强集中注册地入驻管理,对外区迁入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注重对开展诚信信息调查,对有工商、税务行政处罚记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一律不予迁入。
2、不断加强对“问题”企业监管。通过对《江苏路街道信用分类应用管理办法》的具体运用,在对社区重点商务楼宇入驻企业诚信信息调查过程中,对有问题企业及时给予关注。比如,在对舜元企业发展大厦入驻企业诚信信息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展办通过与楼宇物业共同开展工作,对上述企业及时进行迁出,保证楼宇企业质量。
3、在各类评选表彰方面,将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记录作为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在长宁区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表彰评优推选工作中,加强对个人诚信信息的调查,对有失信记录的对象采取“一票否决”。在区人大代表、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将初步候选人的单位以及其本人信用记录作为评定依据之一。街道在“七一”表彰大会上,对社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154名优秀个人和68个先进集体,开展信用核查。
4、作为人员招录依据,在人员录入过程中,将当事人的个人信用状况作为资格审查、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之一。对2016年7月招录的26名社工,我们统一核查,没有发现信用不良的记录。
5、应用于老洋房保护工作项目,对于开展老洋房破坏装修的装修公司、工程队,街道动员江苏商会、社区委员会对该类公司予以市场排除,坚决不纳入街道、社区单位企业等各项工程。对于违反老洋房建筑保护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约谈其上级主管部门,纳入江苏社区诚信黑榜,在各类先进评估选中“一票否决”,不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推荐人选。
6、在政府采购方面,优先采用信用记录显示信誉良好、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