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缴纳罚金失信惩戒促履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8 浏览次数:浏览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文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于压力,他将1000元罚金缴纳完毕。

2016年4月7日10时许,文某到武陟县城黄河大道某居民楼郭某家,将其卧室内的1000元现金盗走。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文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文某刑满释放后,并未自觉缴纳罚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文某是贵州省人,武陟法院向其邮寄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并电话劝诫其缴纳罚金,可文某以为自己是外省人,法院就拿他没办法,迟迟不缴纳。近日,武陟法院依法将其账户冻结,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慑于法律威严,文某主动打来电话承认错误,并将1000元罚金履行完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