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浏览

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安监局,局各科(室、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1)和《许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许信用办〔201734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信用许昌、诚信安监”建设,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安监系统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安监系统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系统诚信行政水平和诚信履职意识,为“信用许昌、诚信安监”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务诚信建设,通过3-5年的努力,进一步提升许昌安全生产监管行业形象,建立诚信服务型机关。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行政责任监察,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基本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树立安全监管系统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执法队伍形象。

三、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县(市、区)安监局,局各科(室、队)要认真贯彻《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证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进一步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科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务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处罚案件、事故调查处理、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及全过程执法等政务信息公开公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县(市、区)安监局,局相关科(室、队)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简政放权“放管服”的要求,确保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深入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完善部门内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

(四)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政务信息失信记录平台,将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为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建立安全监管领域守信激励机制,对突出的诚信科(室、队)和公务员进行联合激励。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机关,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实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招录信用审查制度,对存在失信记录人员采取限制资格等措施。

(五)加强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倡导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理念,将信用建设纳入安全监管系统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法律和信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监管公务人员信用意识。用典型诚信事例和身边的诚信案例上好法制课,讲好诚信故事,引导安全监管系统公务人员树立诚信意识、履行诚信诺言、践行诚实守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各自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切实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针对政务诚信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切实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注重制度建设。围绕政务诚信信用体系建立,加快行政审批、守信诚诺、政务诚信评价、政务公开等制度建设。注重政务诚信制度建设与法规规章的有效衔接,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政务诚信建设有力推进奠定制度基础保障。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加大对“信用许昌、诚信安监”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政务诚信建设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定期发布安全监管失信“黑名单”和典型案例,对失信行为形成震慑作用。

(四)全面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安监局,局各科(室、队)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安全监管系统诚信水平的全面提升。市局将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跟踪问效、督查督办,并将各县区、局属各单位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确保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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