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信用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巩信用办〔2022〕6号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信用河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更高水平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在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上,制定巩义市信用环境提升专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及我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高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为主线,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全面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着力加强信用法治保障、平台支撑、示范带动、环境感召四大能力建设,全面实施信用服务实体经济、信用支撑行业监管两项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做好示范县(市)创建,全力推进信用平台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分级分类监管、信易贷及联合奖惩系统应用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信用环境整体水平和排名。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法规制度保障能力建设
1.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巩义实际研究制定《巩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巩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巩义市市直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细则》《巩义市各镇(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细则》等文件,并通过工作通报、考核等形式促进工作落实,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二)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共享水平
2.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巩义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及时、全量、完整、准确地将本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共享至巩义市信用平台,并推送至郑州市、河南省信用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目录覆盖,杜绝误填、错填、漏填,不断提升有效数据量。重点做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要达到100%。依照国家、省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动态调整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指标目录,保障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3.加强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健全社保医保、税务、不动产、生态环境、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仓储物流、知识产权、消防、水、气、暖、通信等数据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共享机制,做好相关信用信息,特别是尚未入库的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特定信用信息归集种类全覆盖、常态化。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郑州公积金中心巩义管理部、市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科工信局、市农委、市水务公司、市燃气公司、联通公司巩义分公司、移动公司巩义分公司、电信公司巩义分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
(三)进一步提高守信践诺意识
4.加强事前信用监管。全面推开审批替代型、自主承诺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承诺,逐步扩大信用承诺覆盖面。完善告知承诺事项和涉企许可事项清单,在政务服务、市场准入、企业投资、招标投标、资格考试、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逐步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档案,履约践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在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承诺信息和履约践诺情况上报至巩义市信用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和监督渠道,对不履约或者违背承诺、虚假承诺的主体依法实施限制,构建归集信用承诺、履约践诺信息工作机制。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5.完善事中信用监管。进一步完善我市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托市信用平台和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将分级分类评价结作为开展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依据。持续完善部门联动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分级分类结果和应用情况归集共享至巩义市信用平台,对形成的信用监管典型案例在“信用巩义”网站公示。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实现联合奖惩机制有效落地
6.规范事后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完善联合奖惩对象认定、退出机制和联合奖惩应用清单。依托河南省、郑州市信用平台,结合巩义市实际情况,加大联合奖惩系统在网上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住建、房管、财政、卫健等市级平台和部门业务系统的应用,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食品监管、抽检抽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相关行政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并常态化向河南省信用平台反馈联合惩戒案例,切实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约束作用。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加强示范试点带动能力建设
7.积极开展诚信示范评选活动。按照《巩义市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巩发改〔2018〕71号)、《巩义市文明诚信商户评选办法》(巩信用办〔2018〕8号)等文件,积极开展巩义市诚信示范单位评选,并向郑州市、河南省推荐。创新宣传渠道,大力褒扬诚信典型案例,形成讲诚信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和个人进一步树立诚信形象。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环保局、市科工信局、人行巩义支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街道)
8.探索信用园区建设,依托市产业集聚区、豫联产业集聚区、巩义市耐火材料园区等,组织开展信用示范园区创建,为优化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助力。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六)加强信用环境感召能力建设
9.大力推进失信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治理,确保全市政务失信案件“零增长”。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承诺、政府债务预防违约、政府统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10.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诚信意识和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水平。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
11.大力宣传巩义诚信文化,以诚信人物和传统文化为核心内容,推动市场化开发诚信文化产品,厚植诚信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
(七)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12.大力实施“信易贷”工作。适时开展“信易贷”工作通报,加强对省、郑州市“信易贷”平台宣传推介,积极提升平台影响力,提高企业对信易贷平台知晓度。加强培训,提高政银企三方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平台操作水平。创新思路,持续完善企业引导推荐机制,吸引有资金需求企业入驻平台,持续做好平台企业注册和白名单推荐工作,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八)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13.在学生资助、道路运输、生态环境服务、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家政服务、医疗卫生机构、非煤矿山、危化品、金属冶炼、医保基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率先构建高质量信用监管机制,形成全流程信用监管闭环,有力支撑“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事前推广信用承诺和报告应用,应用信用承诺替代审批、简化流程。在办理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广泛查询信用报告。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事中实施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提供简化审批、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事后开展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严格履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
时间节点:2022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部门间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发挥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作用,负责具体综合协调、通报考核。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协同配合。
(二)做好宣传引导。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依托市内主流媒体资源和各级信用门户网站体系广泛宣传报道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及时总结并推广信用建设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在全市积极营造守信重诺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信用惠民便企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群众更充分享受守信红利。
(三)坚持依法依规。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和开展信用修复,严格依据《巩义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规范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的范围和程序,不得擅自扩大失信行为认定范围,不得随意增加失信惩戒措施力度,避免信用手段泛化、滥用,依法依规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四)保障信息安全。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使用权限和程序,健全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落实等级保护测评等要求,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