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 、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 、各直管县 ( 市 ) 发展改革委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 ,有关 市场主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 〔2020 〕 1784 号 ) 有关要求 ,为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 ,积极稳妥做好全省 2021 年电力 直接交易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市场主体
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商业用户和符合准入条件的发 、售 电企业 ,在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后 ,均可参与 2021年度电力直接交 易。年用电量超过 500 万千瓦时的用户可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 交易。
二、交易种类和周期
( 一 ) 交易种类 。2021 年交易种类主要有 :年度交易 、半 年交易、月度交易 、月内交易 。
( 二 ) 交易周期 。年度交易周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月 31 日,半年交易周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月 度交易周期为 交易公告发布的次月 ,月内交易周期为 交易公告 发布的 当月特定时段。
三 、交易流程
市场主体 2021 年度交易的合同 签约电量原则 上不低于前三 年用电量平均值的 80%,并通过后续月度合 同签订保障中长期 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 90%。
( 一 ) 年度交易 。年度交易以双边协商为 主 ,交易平台申 报时间不少于 2 个工作日 。开市期间 ,发用双方在河南电力交 易平台上传 《双边交易合同》 彩色扫描件后 ,由发电企业申报 电量、电价等,电力大用户、售电公司确认 。在申 报时间内 , 以最后一次确认数据为准。
年度集中撮合交易 :根据需要开展年度集中撮合交易。交易申报时间为 1个工作 日, 市场主体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 准。根据市场主体申报交易信息 ,按照 高低匹 配原则进行出清。申报电价相同时,优先发电计划文件明确的供热机组优先成交。
( 二 ) 半年交易 。2021 年 6 月底前开展半年交易 ,原则上 采用集中撮合方式开展。交易申报 、出清按照年度集中撮合交 易相关规定执行。
( 三 ) 月度交易 。2021 年 1-11 月份,每月 20 日前,发布 次月集中撮合交易公告。交易申报、 出清按照 年度集中撮合相 关规定执行。
(四)月内交易。每月 5 日、15 日前,发布月内集中撮合交易公告 ,分别对本月中旬 、下旬交易电量进行调整 。交易申报、出清按照年度集中撮合交易相关规定执行 。
四、交易模式
2021 年电力直接交易分为常规电量交易和分时段电量交易 两种模式 。年用电量 2 亿千瓦 时及以上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 策的电力用户 ,原则 上应签订分时段中 长期合同 ;对具备条件 的、年购电量 500 万千瓦 时 ( 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