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行业市场责任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17 浏览次数:浏览

各县(市、区)人防办,相关企业单位∶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人防领域信用 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有效惩戒失信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人防  行业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人防行业信用分级管理,是指对本行政区域 内人防行业从业单位进行综合信用评价分级,并依据评价级别实  施分级分类监管。人防行业信用分级管理包括人防行业从业单位  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分级、信用信息公布、成果运用等内容。

二、市人防办负责本市建成区范围内人防行业从业单位的信  用信息归集、更新和信用管理工作。各县(市)人防办负责辖区  范围内人防行业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更新和信用管理工作。人防行业从业单位信用信息采取行政管理部门自行录入和行政管  理部门依申报录入的方式归集。

三、 人防行业从业单位信用评分采取加减分方式。人防行业从业单位信用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加减分∶

(一)人防行业从业单位有违法行为但免于行政处罚的,每项违法行为减2分。

(二)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在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隐瞒有关情 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的,有上述 一种情形的,减10分。

(三)在经营中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未履行相关义 务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有上述一种情形的,减10分。

(四)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减10分。

(五)拒绝、阻挠执法,转移、隐匿隐瞒、伪造、销毁有关 证据资料的,减10分。

(六)同一行为符合上述多条减分情形的,按照最高减分标 准减分。

(七)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年度内未有信用减分情形,且受到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表彰奖励的,经审核后可  按照以下标准加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 分; 区级,加2分。

四、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年度信用等级根据年度信用评分按照 以下规定确定∶

(一)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年度信用等级设为四个级别,分别为 ∶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 D 级(信用极差)。

(二)年度信用评分大于等于90分评定为A 级(信用良好)。

(三)年度信用评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评定为 B 级(信 用一般)。

(四)年度信用评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80分评定为 C 级(信 用较差)。

(五)年度信用评分小于60 分评定为D 级(信用极差)。

五、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  A  级的人防行业从业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

(一)在部门网站展示相关信息,优先推介良好形象。

(二)人防行业从业单位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备案、认证认 可等业务时,提供绿色通道。

(三)相应减少日常监督检查次数。

(四)推荐参加相关评优、表彰活动。

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B 级的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坚持自律和监督相结合,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督促其守法诚信从业。

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 C 级的人防行业从业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一)限制参加市人防办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应当参照执行;

(二)限制参与市人防办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财政资金补贴、政策扶持等项目活动;

(三)对人防行业从业单位提出行政许可、备案等申请,从严审查,重点监管。

(四)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

对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为 D 级的人防行业从业单位采取以下措 施∶

(一)加入人防行业黑名单,在部门网站公示。

(二)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次数,列 入专项整治行动或专题检查必检单位。

(三)不定期对人防行业从业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并对法定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六、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信用信息审核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信用评价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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