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我局起草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并在信封上注明“部门规章意见征集”字样。
3.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lfpfc@stats.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上注明“部门规章意见征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附件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关于《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统计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