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关于印发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航规〔2021〕16号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各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民航局关于通用航空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民航发〔2018〕80号),规范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工作,促进通用航空诚信自律发展,民航局制定了《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民航局关于印发通用航空企业诚信经营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