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号召,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于5月25日零时开展“夏季雷霆”之“子夜出击”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执行一批抗拒执行、躲避执行的“骨头案”、“钉子案”。
为确保此次集中活动取得实效,濮阳县法院多措并举,做到“四个到位”,即:案件梳理排查到位。由承办人挑选执行难度大、白天不易拘传的7件“骨头案”、“钉子案”的被执行人作为集中执行对象,根据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具体地址,锁定被执行人行踪,提高执行成功率;人员分工协作到位。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宣传人员等共计10人,各部门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后勤保障到位。为每名执法人员配备警械用具、单兵执法记录仪,出动3辆警车,以方便安置被采取强制措施人员;执行预案处置到位。制定《濮阳县法院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以激烈手段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活动当晚,执行干警分赴10余个市县乡镇,逐一进行上门拉网式集中执行。此次行动共拘传5人次,搜查住处及房屋7处,当天执结2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起,司法拘留2人次,执行到位款项共计8.3万元,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有效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威慑力和司法权威。(王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