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抽调干警60余名,出动警车15辆,开展“夏季雷霆”专项行动。当天,内黄县人民法院控制被执行人28人,对22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另外6名当事人当场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案件款14.5万元。
在当天的“夏季雷霆”专项行动中,被执行人赵某当场履行了义务,将拖欠他人的工资兑现。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马国付介绍,赵某开了一家饭店,胡某作为厨师在赵某的饭店工作,两人因工资产生纠纷。内黄县人民法院2016年9月20日对原告胡某与被告赵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立案,并依法运用了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应支付胡某14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赵某迟迟不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胡某在今年2月17日申请强制执行。内黄县人民法院在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向赵某发出《报告财产令》。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赵某仍不主动报告财产情况。 5月22日,赵某被内黄县人民法院的干警控制。赵某当场履行义务。
就在同一天,当场履行义务的“老赖”还有曹某。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宋飞介绍,原告刘某在农村开药铺,被告曹某分三次向刘某借款4.7万元。曹某一直不还,刘某只好起诉到法院。内黄县人民法院2014年10月24日判决被告曹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4.7万元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曹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我去找被告,他非常猖獗,他说有钱,但不给我。他说就是把钱都扔了也不给我。”刘某气愤地说,“我到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非常狡猾,他在外面做生意,查不到他的财产,找不到他的人。这次终于抓住他了。”5月22日,内黄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将曹某控制。曹某当场履行了义务。“太感谢内黄县人民法院的同志们了,要不是你们,我的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赵某感激地说。
内黄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海军介绍,5月22日,他们组织6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三个小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拘留,对隐匿财产的当事人住所进行搜查。在一天的时间里,控制被执行人28人,对22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另外6名当事人当场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案件款14.5万元。他们还对一名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共搜查出现金5000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狠狠打击抗拒执行行为。曝光一批拒不执行的‘老赖’。让‘老赖’无路可走,无钱可赚,无福可享。坚持打击‘老赖’的侥幸心理和拒绝执行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王海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