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全市法院春雷行动132名老赖拘留所里过年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次数:浏览

2月6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春节期间全市法院“春雷行动”执行情况。1月28日至2月2日,全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行动百余次,执结案件279件,总执结标的额3474.02万元,132名“老赖”被拘留。  

◆强制扣押车辆 “老赖”乖乖还钱  

2013年9月,被告姚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将郭某撞倒,致使郭某身受重伤。经鉴定,郭某为八级伤残。西峡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判决姚某赔偿郭某43625.13元。  

经查询,被执行人姚某无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法院向姚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以及报告财产令之后,姚某杳无音信。经调查,事故发生后,姚某举家外出打工,无人知其下落。  

今年1月29日晚上,执行人员接到申请人电话,称姚某出现在西峡县。1月30日一大早,执行人员驱车100多公里赶到姚某家中,将准备走亲戚的姚某堵在家门口,并强制扣押小轿车一辆。无奈之下,姚某将执行款交给申请人。  

◆雪天被堵家里 “老赖”终于妥协  

2012年9月,王某借给林某13万元,林某一直未还。淅川县人民法院判决,林某一次性偿还王某13万元。但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该案成为积案。由于此案一直执行不到位,王某家道中落,生活困难,一直上访。  

今年1月31日,执行干警冒雪驱车赶到淅川县林某家中。林某称,生意失败后,他一直在外务工,没有存款、车辆、房产等。当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要将林某带离淅川县时,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由被执行人的女儿提供担保,双方达到和解。  

◆春节响“春雷” 拘留132名“老赖”  

1月28日至2月2日,全市法院组织集中执行行动百余次,出动警车280余次,警力1000余人次,执结案件279件,总执结标的额3474.02万元。其中,主动履行案件111件,金额2367.806万元;采取强制措施拘留132人,以拒执罪判处10人;被传唤、抓捕、拘留、起诉拒执后主动履行案件数124件,涉民生案件执结114件,农民工工资执结76件,共计执行到位标的2361.12万元,发放金额2359.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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