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获悉,今年河南省高招政策发生变化,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和特殊类型招生违规行为进行惩戒。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志愿是考生与高校的约定,高校按考生志愿投档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履行志愿约定或录取后不入学,浪费招生计划资源,损害广大考生利益,均属于失信行为。
2018年,河南省对在高招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2019年再次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拒绝录取失信考生。
今年高招,河南还增加对特殊类型招生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