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启动在“两代表一委员”提名推荐、选举和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记录和评价结果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2 浏览次数:浏览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精神,济源市下发了《关于在全市“两代表一委员”提名推荐、选举和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记录和评价结果的意见》(济办〔2017〕4号)文件,全面启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 “两代表一委员” )提名推荐、选举和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记录和评价结果工作。提名推荐自然人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的,信用等级应该达到A级(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提名推荐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的,其作为自然人信用等级和所在企业信用等级均要达到A级;推荐提名人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更高信用等级(AA级、AAA级);提名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资格。此项工作的开展将对倡导全社会诚实守信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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