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建设强化法制意识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15 浏览次数:浏览

诚信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准则和基础,大力加强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制假贩假、虚假合同、贷款不还、商业欺诈、不履行合同等信用缺失行为,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为“风筝之乡”和“中国画都”的潍坊市,必须营造更加优良的信用环境和营商环境,为“双招双引”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政府机构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信用建设。政府机构应充分发挥其领导职能、协调职能、服务职能和内在动力,并在信用建设方面率先垂范。一旦承诺要办的事项,要立即办、办完善,一次办好,让群众满意。在政务服务方面,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发展,向“追求第一”的目标不懈奋进。

其次,企业信用服务机构,要履职尽责,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信用建设的宣传、应用力度。近几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定期表彰奖励,对一些失信单位公开公示;执法部门也对一些不履行合同、严重违约的“老赖”公开曝光,采取限制当事人高消费等措施,效果明显。但是在基层公民的守信守法意识、相关部门在加强失信惩戒宣传教育、联合惩戒失信对象、惩处等方面力度还不够,还需继续加大措施。

三是,建立和完善信用共享平台。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信用档案,尽管信用管理模式不同,但共同的一点是:相关的信用信息可以共享。一个人或社会组织,在一时一地失信,会时时地地受到限制。这方面,我们的差距很大,信用中介机构比较少、信息平台的构建不完善,由此造成信用信息的缺失或不能共享,导致出现甲方盲目轻信乙方,引发经济纠纷的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在全社会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公民的信用意识,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既是信用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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