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需“量体裁衣”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13 浏览次数:浏览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围绕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及监管方式等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平台经济也应运而生。近年来,平台经济所释放出的经济发展新动能我们有目共睹,对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拉动消费能力特别是带动就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互联网平台经济已融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网络购物已经是广大消费者再熟悉不过的一种购物方式了,而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电商逐步融入到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全国网上零售额达4.82万亿元,同比增长17.8%。,交通运输新业态也发展迅速,每天网约车的订单量达2000万单,按照一辆车平均搭载1.5人测算,相当于网约车在一天内就可以为近3000万人提供便利服务。

除此之外,工业互联网也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全方位推进,平台供给能力不断强化,具备行业、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50家,重点平台平均工业设备连接数近60万台、工业App达1500个,互联网技术与工业的融和,有效的提升了生产效能,为工业的发展输送新动能。

新业态需要量身定制监管方式

在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中,不少问题也逐渐显现,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意见》提出,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分领域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看得准、已经形成较好发展势头的,分类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避免用老办法管理新业态;对一时看不准的,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蔡团结表示,新业态需要量身定制监管方式,不能按照传统的方式来管理。对于问题频出的网约车,要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落实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严守行业安全稳定的底线。

“新业态”要用“新型监管机制”

“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副司长孙伟说。

《意见》提出,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力度,依法将可公开的信用信息与相关企业共享,支持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平台经济参与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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