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关乎民生。上海已处于深度老龄化社会阶段。传统监管模式已不能有效匹配养老服务行业供给侧改革对于创新监管的需求。随着信用体系日益融入社会治理,加强信用赋能、助力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客观趋势、具有显著空间。
一、高质量发展目标为信用赋能提供机遇
养老服务市场供给水平,反映百姓生活品质,影响群众获得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行业改革发展。去年,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对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要求。
本市也聚焦解决“老、小、旧、远”问题。提升养老服务发展水平,是打造高品质生活、打响“上海服务”品牌必然要求。近两年,本市出台《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上海市养老机构失信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加强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支撑。
二、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为
信用赋能提出要求
近年来,养老服务行业加快供给侧改革,凸显“三个转向”特征,丰富了服务供给,但也带来新的信用风险。传统的行业监管模式已不能有效匹配新的行业发展特征。
一是服务模式从面向困难人群的兜底型补缺型基本公共服务为主,转向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多层次养老服务并进。养老服务市场化对加强消费参考和信息透明提出要求;“智慧养老”对信用风险提示预警和信用便民提出要求。因此,将信用评估和监测预警服务与提升养老服务的便捷性、智能化、精细化相结合,将更好匹配养老服务市场化、智慧化需求。二是服务形式从公办机构集中照料,转向居家、社区、公办和社会办机构养老多类型服务体系。多类型运营服务模式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参差不齐,虐待老人、非法集资、欺骗手段销售“保健品”等损害老年人权益事件已不鲜见,亟需通过信用监管、信用奖惩等创新手段,构建与多元化服务体系相适应的多场景信用应用体系,辅助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消费环境。三是行业管理从侧重准入门槛,转向侧重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和规范市场运行。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改备案等行业“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放”的同时要保证市场规范性,就需要探索覆盖市场主体生命周期的全过程信用监管模式,推动行业自律。
三、信用赋能养老服务体系
升级发展相关建议
(一)坚持强化基础,构建信息共享、应用联动的支撑体系
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实现包括养老院、长者照护之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护机构、助餐服务场所、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院)、其他类型养老机构和组织、从业人员以及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关联人的信用信息全覆盖,推进“市养老机构失信信息归集平台”(简称“信息归集平台”)建设,并与民政部建设的全国统一行业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系统对接,强化载体支撑。搭建应用联动框架。推动信息归集平台与市养老服务平台对接,建立完善面向政府部门的信息核查、信用评价、风险预警、联合奖惩、档案管理、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监管功能;逐步丰富面向公众的信用报告查询、风险提示、红黑名单发布、诚信服务地图、失信投诉举报等应用功能。
(二)坚持系统治理,探索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监管服务机制
随着养老服务市场“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建议在服务机构设立备案、日常监管、创新试点、政策扶持和补贴优惠、处罚裁量等方面嵌入信用管理,深化应用方式、延伸应用链条,构建覆盖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在取消机构设立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同时,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开展申请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同时加强“后台”信用核查,建立申请主体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推动失信联合惩戒、依法实施行业禁入。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建立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开展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与日常检查和处罚、机构等级评定、服务质量认证、满意度测评、黑红名单等内容一起,构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推进分类监管。建立信用风险监测和响应机制,综合信用评价、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信息检测分析等专项工作,设置预警标准,依托风险监测编制行业信用指数,辅助科学决策和消费提示。完善事后信用监管。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对象认定-异议处理-督促整改-联合惩戒-信用修复”机制,形成信用管理“闭环”。
(三)坚持创新引领,推进以智慧、融合、联动为特征的创新应用试点
1、实施“智慧养老+信用管理”创新项目。《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议本市先行先试,选择拥有管理系统支撑、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试点片区,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探索“智慧养老+信用管理”试点项目,改善服务体验,带动养老服务消费。
表1 “智慧养老+信用管理”试点内容建议
2、构建“信用惠老”融合应用体系。一是功能和场景融合,拓展“指尖上养老信用惠民”。建议发挥移动端应用优势,在信用上海APP上集成养老诚信服务地图、信用查询、服务质量等级标识、红黑名单公示、“信用惠老”应用等功能,让养老信用服务“触手可及、像网购一样方便”。比如,可探索“养老+志愿服务+信用”融合模式,让信用更好服务“银发经济”发展。二是线上、线下融合,试点养老服务“信用名片”。建议与第三方合作,在试点范围通过线下(机构场所)和线上(市养老服务平台、各区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机构官网)设置二维码,方便消费者扫码了解机构基本状况、“双公示”、红黑名单、消费投诉、抽检不合格、信用评价等信息,并在名片页面设置实名投诉、建议功能,方便公众监督和服务选择。三是专业度与诚信度融合,开展养老服务诚信生态优化工程。在取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背景下,建立护理员信用数据库,优化资质评价机制。加强对机构负责人、护理人员岗前和定期信用培训,加强服务质量评价与诚信激励。
3、推动跨区域信用管理联动。一是推进在跨区域互认的养老服务综合评价标准、护理员综合资质评价制度等工作中加入信用评价,推动“一地认证、各地互认”。在长三角养老专家库建设中引入信用准入、退出机制。二是选择试点城市共建“敬老卡联盟”、行业TOP50等服务机构联合体,对于服务受众,联合体成员以“敬老卡”为载体,推出“信用惠老”措施。对于联合体成员,综合公共信用、舆情监测、服务反馈等信息,“优中选优”,建立诚信服务示范名单,合作地市民政部门对名单主体共同实施养老服务异地补贴、跨省政府采购优先选择、评奖评优等跨区域激励措施。三是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和“信用长三角”功能支撑,选择试点城市率先“链接”,以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为保障,以奖惩标准统一或互认为突破,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行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联合奖惩机制,整体提升长三角养老服务行业精准监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