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长兴镇:建立自治联合会诚信经营有成效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31 浏览次数:浏览

  店面干净整洁,人行道开阔通畅,自行车、电动车摆放整齐有序。近日,记者在长兴镇前卫支路的商业街看到一派新景象,这和以往人车混流、商户占道的情形大不相同。“自从成立了商户自治联合会后,路面更加通畅了,生意也变好了。”餐饮店店主余应军高兴地对记者说。

  2017年,为了规范商户经营,长兴镇在凤滨路凤卫路、长兴家园居住区、圆沙、前卫支路4个街区陆续成立了4个商户自治联合会,对街区内商户开展自治自查。“自治联合会成立后,首先是落实门责制,让商户对各自门前管辖区域进行环境整治。”长兴镇经济办副主任张振中告诉记者。

  张振中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评选办法,“诚信之星”星级评分制度共分6大项24条细则。其中,店内环境干净整洁、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无不良信用记录、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等,都是重要的考评标准。按照“每季一评年终考核”原则,最终根据年度平均得分,最高者可被评定为四星级诚信商户。如果商户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消费者投诉,将被“一票否定”,同时,评选结果也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自治联合会的成立不仅给顾客带来了便利,也让商户们享受到了福利。自治联合会成立后还同步成立了职工工会,诚信单位员工都可以加入,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同时,自治联合会还不定期走访收集商户的建议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将其反映到相关部门,及时为商户调解矛盾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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