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该不该限制乘坐高铁?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10 浏览次数:浏览

  失信者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中国正在织就一张越来越严密的失信惩戒网。

  今年以来,尤其是近一个月来,官方密集新发布了多个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涉及领域进一步扩展,包括社会保险、知识产权、科研、医疗、婚姻登记等领域。

  截至2018年11月底,各部门共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32个。每个备忘录的签署部门动辄二三十个,提出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也越来越广泛。

  限制乘坐飞机火车是标配

  限制乘坐飞机、火车,几乎出现在每个联合惩戒备忘录里。以28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为例,拒不缴纳社保费、未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骗保等9种情形将遭到32项联合惩戒。

  随着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增多,每月被限制乘坐飞机火车的人数也越来越多。6月份首批限制乘坐火车飞机严重违法失信者的名单有169人,而到11月份,新增限制乘坐火车严重失信人1478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195人。

  更有甚者,在最近出台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一些以往备忘录没提到的新惩戒措施开始出现,比如不能买房,限制旅游,出行时不能乘坐高铁。那么,对于失信人员该不该限制乘坐高铁?

  笔者认为,被法院列为所谓的“失信人员”在全国已经非常多了,所以对于有债权抵过债务而没有能偿还债务,并且能正确面对没有恶意逃避债务的人不应该列为失信人员。建议:对于旅游和娱乐、恶意失信者可以限制,若为生活和生意奔波者就不应该限制乘坐高铁和航班。这么大的一个群体,谁愿意被列为失信人员?不加区别的限高,必将激化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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