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监督机制、健全监管体系,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新版《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办法聚焦社保基金管理的主要风险和关键环节,对各类欺诈骗保情形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细化,并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为行政部门、单位和个人划出社保基金安全“红线”,标出“雷区”。
社保基金是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一分一毫都不容染指。2021年湖南衡南县人社局干部携带612张社保卡冒领养老金等案件,暴露出个别地区风险意识淡漠,社保基金监管层层缺位、失职、失效等问题。部分地区社保基金管理宽松软、信息系统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到位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导致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要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在推动办法落实的同时,各地人社部门要“刀刃向内”,聚焦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突出问题,以动真碰硬的作风抓整治、强监管、堵漏洞。一方面,全面梳理问题、查找原因、建章立制,扎牢“不能”的笼子;另一方面,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打击社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不敢”的震慑力。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还需多方合力,加强跨部门协作,利用大数据、第三方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管的有效性。例如实时共享人社、公安、民政等业务数据,通过数据比对快速发现疑点,睁大基金监督的“眼睛”;聚焦高风险业务、投诉举报线索等,借助社会审计机构开展不定期检查。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防范社保基金“跑、冒、滴、漏”,确保百姓各项社保待遇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