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深圳外汇局”)制定出台《关于统筹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4条细化措施全力以赴助力深圳切实做好“双统筹”,夺取“双胜利”。
在以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支持稳增长方面,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更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通知》提出,各金融机构按照2022年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不低于2021年全年增量的要求,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力争实现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2000亿元的目标。扎实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三年行动”,推动金融机构提高首贷户占比,力争2022年深圳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突破20,000户。
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力度。在合理把握风险的前提下,研究通过中长期贷款支持制造业企业升级改造和研发投入,减少企业倒贷续贷压力,进一步提高中长期贷款余额占制造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发挥供应链票据等金融工具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支持供应链企业融资。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个人、新市民群体等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对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强化新市民创业就业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