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出台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施方案净化食品电商经营环境保障网络交易食品安全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19 浏览次数:浏览

为纵深推进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日前联合制定了《鹤壁市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利用网络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网络交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净化食品电子商务经营环境,保障网络交易食品安全。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除外)须100%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登记、备案,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食品经营者管理档案建立率要达到100%,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档案建立率要达到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依法应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移送率须达100%,打击和查处率须达100%。


按照主要措施及任务分工,相关部门要摸清食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底数,督促指导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测,强化食品电子商务平台、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餐饮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广告宣传监管,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强化食品电子商务安全管理。


4月15日前,各县(区)已建立专项联合工作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细化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要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


据了解,4月底前,各县(区)要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本地区网络食品安全净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6月底前,各县(区)要摸清食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数量、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10月底前,各县(区)要按职责分工,强化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督促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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