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示范区工商分局四项举措严查利用互联网夸大宣传行为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2 浏览次数:浏览

今年以来,开封市工商局示范区分局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制,拓宽监管领域,摒弃以实体市场为重的观念,把网络市场监管提升到与实体市场监管并重的地位,充分预估到网络监管的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互联网为平台,以技术为支撑,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查利用互联网夸大宣传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把重点选择在网络交易上,并依此作为抓手和突破口,努力做到首战必胜。他们把利用互联网交易中夸大虚假广告宣传案件为重点,集中精兵强将,重拳出击,一网打尽。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家传播有限公司为了扩大宣传,提高其企业知名度和产品在同类市场的占有率,在对外发布的广告中使用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类似用语的行为,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迷惑消费者和经营者,已达到提高销售额的目的,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最终对该公司罚款3.2万元。另外还对2起商业公司在其销售的产品广告宣传和销售化肥中使用绝对性语言行为的类似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截止目前,3起案件共计罚款4.7万元。

二是根据互联网网络交易平台,通过一体化监管链条、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平台,搜寻目标和受理消费者投诉,为开展网络监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网络巡查机制,积极开展网上巡查,坚持从基础入手,找准切入点,由表入里不断深入。在日常巡查中,做到“三个依托”,即依托网络搜索引擎排查、依托知名网络交易平台排查、依托现实市场巡查和年检验照排查。

四是将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网络广告,严格整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行为。重点查处销售仿冒知名商标、著名商品,滥用、冒用、伪造涉农地标,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网络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对3户夸大宣传行为的网店进行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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