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减免部分涉企征信服务收费,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1.64亿元。
《通知》明确,自2020年3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
在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曾发布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从当月起执行。各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机构等征信系统用户,不得违反规定自定收费项目,将征信查询费转嫁给被查询对象,增加被查询对象负担,也不得要求被查询对象自行提供其信用报告。要采取措施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除了本次阶段性减免征信服务收费,自疫情发生以来,针对各类企业遇到的困难,已有多项支持政策出台。日前,国家发改委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系教授曹和平表示,“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的政策,主要目的还是减小企业的压力,来稳定就业。企业在多重流动性压力下,最有可能就是辞掉员工。但现在各种措施出来,包括免除部分社保等,都是很重要的稳定用工制度。”
转自:中国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