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26 浏览次数:浏览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11月13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上海市政务诚信建设;部署推进上海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等事项。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始终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近年来在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对存在信用负面记录者严格限制录用。此次制定的《上海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主要工作措施包括完善4项工作机制、推进16个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5项保障措施。目标是到2020年上海成为国内政务诚信建设运行机制最有效、记录覆盖面最广、监督考核最严、社会评价最高的地区之一。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指出,政务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要抓好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社会文明进步。要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基础,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契约精神,使诚信始终贯穿政府工作的全过程,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要坚持政务公开,通过“互联网+政务”等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要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原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要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对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围绕建设“健康上海”和实现残疾人更高水平小康的任务,提出要建立健全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可比口径残疾发生率在同等收入城市中处于较低水平;各类残疾人不同生命阶段的康复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推动本市健康期望寿命达到全球先进水平。《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强化残疾预防、提升康复效能、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指出,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要重视残疾人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预防残疾的发生,建好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就业对残疾人及其家庭具有重要意义,要下大气力抓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要带头吸纳残疾人就业,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和城市建设。

转自: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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