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以零元购车免还贷为名诈骗湖南破获首例汽车金融市场特大诈骗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23 浏览次数:浏览

成立公司、招募“白户”、造假资料、培训话术、冒充亲属……犯罪团伙有组织有计划、分工明确、作案手法娴熟,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近日,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世林、陈梅等10人涉嫌诈骗罪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该案系湖南省破获的首例涉及汽车金融市场的特大诈骗案。

以“征信购车”为名实施诈骗

2017年至2019年间,陈世林和妹妹陈梅在长沙县星沙街道先后成立了三家汽车销售类公司。这三家公司所聘用的员工都是同一批人,公司业务部门主要是“进件组”和“外围部”,陈梅负责“进件组”,周彪负责“外围部”。这看似正常、合法的公司不过是表象,他们打着“征信购车”的幌子暗地里实施诈骗。

2019年5月,谭振伟想买一辆车,经人介绍认识了陈梅,陈梅以湖南卓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身份告诉谭振伟:“如果你银行征信好,以你的身份信息可以去贷款买几台车,车的首付和月供都由我们公司负责,事成后给你7%的好处费。”谭振伟看买车不用出钱还有好处拿,立马就答应了。随后,谭振伟把个人身份信息、家庭情况、银行征信报告等发给了陈梅。为保证谭振伟能顺利贷款,陈梅组建了“谭振伟的进件群”,该微信群由陈梅及“进件组”员工负责,在群内他们教谭振伟如何与贷款公司沟通,帮他美化身份信息等。由于谭振伟已婚,贷款公司需要他与妻子一同去签订合同,陈梅就安排了一名女性假冒谭振伟妻子,顺利拿到了贷款。

贷款成功后,周彪负责的“外围部”开始接手谭振伟的事情。他们带着谭振伟提车,去车管所上牌、上户,并要求他与卓都公司签订了空白的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借据、债权转让合同等,手续办完“外围部”便开走了谭振伟购买的车。

最终,通过卓都公司组织谭振伟在6家贷款公司共贷款97万余元,购买了5台车,这5台车均由卓都公司保管并处置。开始该公司还会帮忙还一二期贷款,随后该公司便拆除了车辆GPS将车转卖到外地,并告诉谭振伟不要再理会贷款公司。

雇佣“白户”骗得贷款千万

以上便是陈世林、陈梅团伙完整的作案链条,像谭振伟这类人被陈世林、陈梅等人称为“白户”,是指符合贷款标准没有不良征信的人。包括谭振伟在内,2018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曾慧莲、陈动超的介绍共计45名“白户”在无购车需求的情况下来到长沙办理购车贷款。在陈梅等人组织下,该45名“白户” 共向7家金融公司骗取86笔购车贷款,贷款到手后,由介绍人曾慧莲转付7%的佣金给“白户”。由于大数据征信系统非实时更新,“白户”们几乎都是同时申请6、7家金融公司的贷款,最终累计到达陈世林账户的贷款资金高达一千多万。

在办案过程中,涉案“白户”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通过反复审查证据,多方面综合论证,因“白户”均系在明知或应知陈世林团伙滥用其身份信息骗取车贷的情况下,仍为赚取佣金而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对方申请车贷购买多台车辆,并为涉案车辆提供其本人签名的空白质押手续,对犯罪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故构成诈骗罪共同犯罪。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作出退回补充侦查决定,要求公安机关对涉案“白户”予以追诉,并追诉其他犯罪团伙成员以及中间介绍人共计49人。公安机关已经抓获或者敦促相关人员自动投案30人。6月22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7人,构罪不捕1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检察官提醒:征信记录是个人信用行为的体现,这些行为会影响个人未来的工作生活和经济活动,切勿贪图一时利益,给犯罪分子提供甚至贩卖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这不但会给自己的征信记录留下污点,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文中涉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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