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检察机关:警惕不法分子以“刷单、返利”实施诈骗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02 浏览次数:浏览

记者10日从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受疫情影响,广东各地学校都组织学生在家中通过网课进行学习,但骗子也开始打起利用网课诈骗青少年的主意。目前,已连续发生了多起针对居家上网课的学生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其中一名学生被骗19万元。

2月25日,惠阳区14岁的初二学生橙橙(化名)在家使用妈妈的手机进行网络上课的过程中,突然收到一个名为“某网红生日福利群”的QQ群消息,对方称“某网红过生日,现有福利发给大家!一个小金额大回报的赚钱机会,私聊我扫码简单操作即可,名额有限,先到先得!”橙橙心想竟有这等好事?她不加思考,马上添加对方为好友。对方称“用你爸妈的手机扫描二维码刷单,不但可以马上拿回本金,还可以获得佣金。”橙橙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后,果真收到了本金和佣金。

“继续刷单,佣金更高,刷完一次性付钱给你。”橙橙尝到甜头后,更加信任对方,继续刷单转账。其后对方以二维码异常、审核需要费用、虚拟订单等托辞,多次要求橙橙重新扫描新的二维码转账,导致橙橙累计被骗19万元人民币。

无独有偶,12岁的初中生瑶瑶(化名)同样是在上网课过程中,被拉进一个“快手某网红生日庆祝”QQ群中,群上有“低消费高报酬”的活动,瑶瑶在添加对方为好友后根据指示操作,使用父母的手机微信扫码支付了5万元,随后发现被骗报警。11岁的学生君君(化名)在上完网课后没有将手机及时还给父母,在QQ上推荐的人列表里发现有一名网友的动态写着“平台签约传媒公司赞助,有返利活动”,君君主动加对方的QQ为好友,对方称“只要点击链接与某平台签约,就有传媒公司赞助,得到返利。”钉钉按照对方的指示进行操作,结果被骗走3万余元。

检察机关在上述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在实施“刷单、返利诈骗”时,通常是按照骗取信任、设置诱饵、实施诈骗三个步骤操作。首先通过快速返还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从而赢得被害人的信任,然后诱骗被害人连续、多次完成刷单任务才能一次性返还佣金和本金,待被害人完成任务后不法分子就以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等理由,以激活账户为幌子,继续诱导被害人向诈骗账户汇入钱款,在款项到账后,将被害人“拉黑”,完成诈骗行为。

目前,惠阳区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这几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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