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房贷逾期不纳入失信记录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07 浏览次数:浏览

  疫情爆发以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置业者如果不能按时还房贷怎么办?近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表示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文表示,确有原因无法还款不计为逾期。《通知》明确要求,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表示,原已确定放款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延后放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经办部门会同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调整放款日期。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计为逾期。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各管理部、贷款中心已于2月3日起开始对外办公,疫情防控期间,建议置业者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确需到业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提交业务申请后,拨打各管理部电话进行预约,按预约时段进入办事大厅。

  据了解,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有28项业务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其他各项业务也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或提交申请。

  以支票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已开通网上银行,倡导在此期间以网银汇款的方式缴存、补缴住房公积金。如单位未开通网上银行,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完成增、减员业务后,在此期间应缴住房公积金可在疫情结束后合并办理缴存。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购房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行打印。

  疫情期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允许延期缴存,待疫情结束后及时补缴,单位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

转自:中国消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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