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它就像一张通行证,决定了企业能否在市场上获得支持、合作、贷款和融资等。良好的信用,可以吸引合作方大胆放心与之合作,从而开拓企业的发展道路,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动力。而没有信用的企业,在市场上将寸步难行!如果企业一直忽视信用管理,那就赶快来看看你们企业会不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黑名单”。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八)因商标侵权行为5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十)其他违反市场监管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黑名单”上的企业5年内不得申请移出,并将受到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列入“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有关部门将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截至今年10月底,江西省共有10640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9087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广大企业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 (http://jx.gsxt.gov.cn)查询企业名下的信用记录情况,履行公示以及申请移出等相关义务,避免被列入“黑名单”,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