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租房找中介先查信用等级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23 浏览次数:浏览

日前,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和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发布《2018年广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白皮书》,对全市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进行了通报。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五地的房地产中介协会已共同发起“房地产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项目”,对于有不良信用的从业人员,五地的中介机构都不得聘用。目前,五地已发布两批不良从业人员名单。

广州逾4万中介人员已建信用档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已对3099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43953名从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相关信用等级共分为“优质”“良好”“诚信”“暂定诚信”“预警”和“失信”6个级别。

等级为“优质”“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分别有11家、14家;信用等级为“诚信”的机构共计1691家,占54.57%;“暂定诚信”的共计1369家,占44.18%;信用等级为“预警”“失信”的机构则分别有2家、12家。

从业人员方面,目前全市暂无信用等级为“优质”的从业人员。信用等级为“良好”的从业人员数量共计692人;信用等级为“诚信”的从业人员共计17214人,占39.49%;信用等级为“暂定诚信”的共计25675人,占58.9%;信用等级为“预警”“失信”的从业人员则分别有8人和4人。

遭投诉最多事项违约要求退款

2018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查违法违规中介,净化交易环境,共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35宗行政处罚。其中,对中介服务机构行政处罚23宗,对从业人员行政处罚12宗。

被行政处罚最多的4种情形分别是:协助制作阴阳合同、未书面告知房屋状况、无合法依据进行网签操作和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分别有9宗、5宗、5宗、4宗,占全部行政处罚案件的65.7%。

该白皮书还显示,2018年,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和房地产中介协会共受理12345投诉案851宗。其中,“交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或交易当事人一方违约,交易不成功,要求退回定金、中介费、按揭费、诚意金或押金”的情况最为普遍,共计136宗。此外,因双方信息不对称而“未核查或隐瞒交易房屋真实情况”“隐瞒房屋真实放盘价格”导致投诉纠纷发生的情况分别有99宗、56宗。

为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与深圳、佛山、东莞、惠州的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共同发起“房地产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项目”。

2018年,五地协会代表共同签署《房地产中介行业不良行为名单互认备忘录》,此后五地协会定期互相交换、通报和承认各自建立的“行业不良行为名单”数据,实现异地数据互通共享。至2018年底,五地协会发布了2批名单,共计167条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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