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全国首个商圈商务诚信评价省级地方标准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01 浏览次数:浏览

粤启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实施全国首个商圈商务诚信评价省级地方标准

10月25日,2019年广东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广州启动。省商务厅向全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出创建诚信消费示范商圈(步行街)倡议,150多家企业代表共同签署《广东省企业诚信公约》。会上还发布并解读了全国首个商务诚信省级地方标准《商圈商务诚信指数评价规范》。

活动上,广东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标准《商圈商务诚信指数评价规范》,从今年10月起实施。该标准从商户诚信、商圈管理、信用环境三个维度设定指标,共有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8个三级指标。同时,创新性地将商圈管理列入评价范围,并从商户、客户角度评价商圈的信用环境。

目前,广东以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建立全省1100多万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全省21个地市子平台全部上线运行。商务诚信标准建设也取得重大突破,在全国首创《商贸流通企业商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商圈商务诚信评价规范》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已于今年10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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