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快速调解结案三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3月初,原告李某在邻居的介绍下,将新家的室内部分装修工程承包给了被告唐某,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室内装修项目总费用30000元,装修工期60天。合同签订后,原告李某累计向被告唐某微信支付装修款26000元。2022年5月,原告李某按照合同约定前去验收,发现被告工程进展缓慢,只做了极少的工程,总投入也不过几千元,被告唐某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工程。后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原告唐某于2022年6月10日前退还原告剩余工程款16000元,如逾期未退款,被告唐某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后唐某到期未退还原告李某剩余工程款,李某无奈之下将唐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认为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明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矛盾争议不大,便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另有两位邻居也与被告唐某存在装修合同纠纷,并已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便对三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一并进行调解。经调解,被告唐某与三起案件的原告分别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三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就此调解结案。 ????“没有想到我们的案件搭上了调解‘顺风车’,当天就解决了我们闹心了半年的烦心事!快立速调真便民!”另外两起案件的原告由衷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