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自己能查到“网红”的身份证信息,又冒充“网红”向“粉丝”索要钱款。近日,由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斌诈骗一案获判,被告人张某斌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加上了偶像的微信,却被其索要保证金
去年8月,小婷迷恋上了一名某视频平台网红“红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小婷便通过某社交平台发布寻人信息,说是要寻找偶像“红先生”。
刚发出消息不久,便有一个自称叫做张某斌的男子主动联系了小婷。张某斌声称有渠道通过公安系统查询他人身份信息,帮助小婷找到这个人。在张某斌的“努力”下,小婷不仅拿到了“红先生”的身份证信息,还成功加了偶像“红先生”的微信。
但还沉浸在加了偶像微信欣喜中的小婷却被“红先生”义正言辞地告知:“你违规查询了我的身份证信息,侵犯了我的隐私。你必须要保证不把我的信息散播出去,为此你先支付1万元保证金。”由于害怕帮自己查身份信息的张某斌受到牵连,小婷便向“红先生”转帐了1万元保证金。
前往外地寻找偶像,竟是一场骗局
聊了一段时间后,“红先生”向小婷透露,自己最近生病,还要拔牙齿,急需支付大量医药费。小婷一边为偶像的遭遇感到痛心,一边在微信上向对方转去2万元。
时间久了,小婷就想跟偶像见见面,于是就按照张某斌当时给的“红先生”身份证上的住址信息找了过去。然而到了地方,一直找不到人的小婷却被邻居告知,这里并没有什么“红先生”。
疑惑不已的小婷又联系了张某斌,询问“红先生”的去向,得到的答复却是“红先生”因为害怕老婆,所以出去躲起来了。当晚,小婷便在当地找了个地方住下,并找到张某斌再三询问。
经不住小婷的追问,张某斌跟小婷坦白,在微信上跟小婷聊天的“红先生”一直是自己冒充的,“我其实没有找到你要找的那个人,就利用我表哥的身份证信息,并P上‘红先生’的照片来冒充。你放心,我会把钱都还给你的。”而回到家后的小婷左等又等,等来的却是张某斌“拖了又拖”,被逼无奈的小婷只好前去派出所报警。
张某斌到案后供述,自己一开始只是为了取得对方信任随口一说,“我觉得她这么痴迷于‘红先生’,冒充‘红先生’会更容易从对方那边把钱骗出来。当时我也是脑子一热,想搞点钱。”
闵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斌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退赔被害人损失,遂被判处上述刑罚。
警方提醒,喜欢偶像无可厚非,但应保持清醒,理性追星,不要投入过多的时间、精力或者是金钱。如今骗子的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令人防不胜防,而一旦他们“拿捏”住对偶像的盲目崇拜之心,极有可能大行诈骗之事。各位在追星的同时,要提高警惕,切记不要向陌生人随意转帐,防止掉入不法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