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引纠纷 拘留执行以惩戒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3 浏览次数:浏览

7月6日晚,浚县法院执行局成功送拘一名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苏某与被执行人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被执行人宋某向申请人苏某批量购买奶粉,因资金周转困难,未支付货款。苏某催要未果,将宋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判决,宋某偿还货款110000元。判决生效后,宋某拒不履行义务,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即执行干警尝试电话联系宋某,但宋某为逃避义务,拒绝接听。后执行干警多次到宋某家中寻找,并未发现其踪迹。经执行干警走访调查,得知宋某外出打工,长年不在家,家中无人。该案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追查宋某行踪,7月6日上午,执行干警得知宋某正在某店铺上班,便立即赶往该店铺,依法将其拘传至执行局,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宋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

浚县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强制措施的实施力度,严厉打击“老赖”,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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