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大厅内,经执行法官的见证,被执行人冯某正在通过微信视频同申请人万某进行协商,一旁的法院工作人员正在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冯某与被告万某达成调解,约定冯某补偿万某6万元。后冯某未履行义务,万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冯某传唤到庭后,经批评教育,冯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但其希望能够同申请人沟通协商具体事宜。
执行法官随即联系申请人万某,但万某表示自己现在在外省居住,因路途遥远等原因不便到庭。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少跑腿,执行法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联系申请人通过微信视频连线,让被执行人在执行大厅就地进行视频协商,同时对协商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最终,被执行人当庭履行3万元,并就剩余款项支付事宜同申请人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