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不放松 远程调解解民忧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7 浏览次数:浏览

近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通过淇滨区法院的诉前调解,得到了圆满解决,既避免了疫情期间当事人往来和见面的风险,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多元调解将纠纷化解于诉前的积极作用。

2021年4月29日,任某某酒后骑电动自行车与李某某驾驶李明某乘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发后,任某某试图驾车逃逸,李某某抓住对方车辆及时报警。伤者在医院检查时任某某又强行离开,对伤者的赔偿请求不断推脱,后期甚至拒接警察电话。双方在警察的调解下对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某某和李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该交通事故给自己造成医药费、车辆维修费、衣物破损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3990元。接收案件后,调解员仔细询问案情,当事人双方虽然都在本地,但调解期间恰逢疫情管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对外开放。考虑到该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数额较小,调解员先是通过电话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积极引导双方各让一步。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当事人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但在具体赔偿款项方面存在分歧。经过调解员细致耐心的劝导,被告同意赔偿1300元,调解员又联系原告,劝说原告做出一定退让,原告最终愿意接受1500元的赔偿。调解员看双方意见差异不大,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视频调解,最终被告接受赔偿1500元,调解结束后便将赔偿款打给了原告,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淇滨区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关闭诉讼服务大厅。同时利用各种网上办公系统,如河南移动微法院、河南诉讼服务网、律师服务平台、人民调解平台等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诉前调解两不误,促进了疫情期间辖区的社会稳定和谐,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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