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失信“黑名单”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7 浏览次数:浏览

“法官,我这就还钱,上了‘黑名单’后感觉真是寸步难行,实在太难受了……”9月27日一早,一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来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见到执行法官后,主动要求履行1万余元的执行款,请求法官尽快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

 原来,2021年9月,方某驾驶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李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方某在路面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住院一周,花去医疗费用数千元,因方某仅赔偿了部分损失引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方某一次性向李某支付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万余元。因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方某未自觉履行,王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但被执行人方某一直迟迟未能履行。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如继续拒不履行,将会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出行、贷款等将会受到限制,寸步难行,但方某仍以手头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与实地查询均查不

到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9月26日,方某外出谈业务需要乘坐高铁,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购票遭拒,方某这才意识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严重后果,于是急忙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请求法院尽快解除限制高消费和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惠济法院今后将继续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加强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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