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拖欠货款引纠纷 法官高效执行获称赞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28 浏览次数:浏览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为了要回这笔钱我前前后后跑了不下十趟,如果不是你们,我也不能这么快就拿到钱,向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你们辛苦了!”426日下午,拿到4000元执行款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常某向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连声道谢,感谢法官认真负责、公正高效执行,有效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为其所经营的店铺排忧解困。

常某常年在郑州从事食品批发生意。201910月至20201月期间,毛某因个人需要在常某处购买食品,后经过双方结算确认,毛某尚欠货款13260元未付。此后经常某多次催要,毛某出具欠条一份,并承诺自202061日起连续每月偿还人民币3000元直至还清。然而直至20212月,毛某依然分文未付。常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毛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常某货款13260元。

因判决生效后,毛某未能履行,常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毛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未能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气馁,而是继续多次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426日,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毛某家中时,见到了毛某的妻子,执行法官遂详细告知其案情,并对其进行了融情于理的劝说,告知其拒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还将被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毛某妻子随后表示,愿意履行还款的义务,但由于家中经济较为困难,希望能够分期履行。执行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了沟通交流,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毛某妻子先支付4000元,余款于520日前履行完毕。协议达成后,毛某妻子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了首笔4000元执行款,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该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完毕只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执行法官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惠济法院认真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便企利民为导向,不断提高审判效率,提高执行到位率,实现企业胜诉权益,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努力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强大动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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